通知 | 2023年市创新产品申报

近日,无锡市启动2023年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申报对象为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企业,详细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条件
1.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部门或人才团队;且知识产权明晰,能代表先进技术的发展方向。
2.产品必须在无锡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生产,产品的关键部件、核心技术、注册商标来自申请单位。
3.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处于国内领先,突破国际国内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被认定:
在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系统中等级为D类的;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所属企业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无锡市创新产品:
已被列入《江苏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且在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
近三年内经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专精特新产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
省级及以上制造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每年不超过2项)。
7.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3项。
申报程序
1、拟申请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请各地区于8月18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1份(加盖公章)报我处,电子版汇总表同时反馈。
申报材料
1.《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2.企业和产品简介。企业简要情况,产品研发、投产情况,主要创新点及应用领域等(500字以内)。
3.真实性承诺。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盖公章。
4.产品技术总结。攻克的技术难点、技术创新点、主要工艺路线等。
5.相关证明材料:
(1)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测试报告。
(3)产品标准。
(4)客户应用证明或客户意见等。
(5)其它证明材料
附件
1.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
2.创新产品申报汇总表2022

(扫描s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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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
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导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统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育新苗、强内功、促提升、聚人才、惠政策等五大行动,充分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培育一批“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完善上下联动、共同参与、全面推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局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度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由报“两增两减”行动(增加申报时间、增加培训辅导,减少申报流程、减少申报材料),为申报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应认尽认,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深入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效应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入库培育,并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新联合体组建方面给予集成支持,探索创新联合体接续支持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完善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孵化链条,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载体梯度培育体系,推广“投资+孵化”模式,提升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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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加强对企业家的战略引导和服务,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培育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视野的科创型企业家队伍。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外国专家项目,引进用好高层次外国专家,为企业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服务。试行苏南自创区高层次科技人才贡献奖补工作,引导激励苏南自创区集聚企业创新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持企业依托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等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更大力度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科研队伍。持续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科技创新服务。支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等多种方式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且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30%。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可依法亨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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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企业创新的金融支持
探索创新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构建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撬动、各部门金融政策协同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苏科贷”引导作用,推广“苏创融”“科技人才创业贷”等科技金融产品,鼓励合作银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显著低于同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信用贷款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围绕科技型企业需求,探索开发支持重点领域的科技金融产品。加强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合作,以支持无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为高水平科技创新提供有力金融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共同设立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天使)投资子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重点支持在产业前瞻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深入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为重点,推动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高效对接。实施“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推动省地金融产品走进科技创业载体,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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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省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
鼓励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入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省科技创新券的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将大型科学仪器、农业种质、生物样本及工程文献等科技资源服务企业创新、对外共享情况等纳入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各基础资源平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提升科技资源对企业开放共享服务成效。支持建设一批重大示范应用场景,鼓励创新型城市、苏南自创区、国家高新区、国家农高区等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清单,向企业释放更多场景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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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产学研用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依托省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平台,为高校院所、企业提供技术需求、科技成果及智能匹配推送服务,方便供需各方开展线上对接。发挥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作用,体系化、常态化、专业化开展“揭榜挂帅”品牌技术转移活动。举办“专利(成果)拍卖季”和“J-TOP创新挑战季”,与火炬中心“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及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工作相融合,进一步整合国家和全省优秀科技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资源,链接供需两端,促进技术交易。依托中国创新挑战赛江苏赛、江苏省J-TOP创新挑战季等赛事活动,推进大企业探索“揭榜挂帅”“研发众包”等技术研发方式,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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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开展高水平开放创新
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以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和离岸孵化器,直接利用当地资源开展研发活动,促进企业创新国际化。与以色列、芬兰、挪威、新加坡、奥地利等国共同实施双边产业研发合作计划,聚焦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技术等技术领域,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国际创新合作渠道。支持企业与全球创新型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机构开展产业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示范应用等合作,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企业开放协同创新能力和水平。联合国外合作伙伴共同举办不同技术领域的对接交流活动,搭建技术交流对接与合作洽谈平台,帮助企业形成一批产业技术合作关系和促成具体项目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