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招募】第五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重磅开启!


无锡市第一批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名单已经出炉(详见:无锡 | 2023年度第一批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名单),目前第二批正在申报中,截止时间为9月1日,有需求的企业注意时间节点,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入库条件


1.纳入雏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须已申请或拥有一项以上知识产权,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成立不超过 8 年的科技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 100 万元(含)-2000 万元。

(2)上年度研发投入 100 万元(含)以上。

(3)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 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 1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2.纳入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须拥有一项以上有效知识产权,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成立在 3 年以上 10 年以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主营收入增长率达到 20%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10%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含)-1 亿元,主营收入增长率达到 15%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10%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5 亿元,主营收入增长率达到 10%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10%及以上。

(2)近 3 年平均研发投入 200 万元(含)以上。

(3)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 3 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 6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3.纳入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市场估值 3 亿元以上;

(2)已完成 A 轮融资且未上市;

(3)近 2 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3%;

(4)拥有三项以上有效知识产权。



工作要求


1. 企业申报

各申报企业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入库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58.215.18.161:100/)注册帐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使用帐号进行登录,选择“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表”填报数据及上传附件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待区科技局、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按要求(见附件2)装订。

2023年分两批受理申报材料,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日


2. 材料报送

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区科创中心企业服务部(天鹅座D栋6楼)。


申报材料

1、总目录。

2、申报书。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企业已申请或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数量必须达到入库最低要求。

5、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和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企业近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新兴产业领域的申报企业须提供近3年累计获得的创业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7、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市场估值、完成A轮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最后一轮融资投资协议中“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内容;能够证明最后一轮融资已经完成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附件

1.三类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

2.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3.三类企业培育库入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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